〈彭金隆新政〉壽險業爭取覆蓋法沿用 「接軌IFRS 17後無實施條件」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 (21) 日接受媒體聯訪。(鉅亨網記者陳于晴攝)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 (21) 日接受媒體聯訪。(鉅亨網記者陳于晴攝)

近來有大型壽險公司表示,希望爭取在 2026 年接軌 IFRS 17 時,可沿用覆蓋法,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 (21) 日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理論上,屆時資產與負債就會匹配,因此就沒有當時實施覆蓋法的條件,不過,業者的意見也很重要,會再縝密的思考。

彭金隆表示,IFRS 17 國際會計準則,其他很多國家已經開始採用了,比我們早三年,所以我們有滿多其他國家的經驗可以參考,我們準備期間也滿久了,公司在系統的建置、試算,大概都已差不多了,這部分都是按照我們的時程在推進。

此外,大家更關心的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也就是 TW-ICS,ICS 是由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 IAIS 所訂的一個方法論跟參數的參考,它有一套自有資本的計算方法,有些國家也開始採用這套制度,但我們也看到,這個國家都會根據他們自己的狀況做一些調整。

彭金隆說,各個地區資本監理都有差異性,像是 2023 年剛剛實施的韓國,他們自己做了非常多的調適,可分為二大部分,一是俗稱的在地化,第二則是過渡。

台灣有特殊的在地化,我們可能有自己的考慮,例如某些參數、數值,可以自己來做;過渡化方面,ICS 假設完全不做調整,它是很高的目標,但我們目標達成的時間點延後,這就叫做過渡。

通過這兩個機制的交互使用,讓我們每個地區的資本韌性及強度,能夠有一個比較溫和或漸進的方式達成目標,各國的做法就是這樣,未來我們當然也會採取這個做法。

彭金隆進一步指出,IFRS 17 是一個比較剛性的國際會計準則,它比較沒辦法做太多的在地化,因此,覆蓋法的存在是很特殊的。

因為台灣在過去還沒有 IFRS 17 的時候,我們的負債面是採用 IFRS 4,但資產面在 2018 年就開始採用了 IFRS 9,採現時利率,它最重要就是 fair value (公允市場價格),IFRS 4 還是用訂價即時鎖定 (Lock-in) 在做,就會產生不匹配的情形。

彭金隆表示,假設 2026 年已經接軌 IFRS 17,理論上資產與負債就會匹配,因此就沒有當時實施覆蓋法的條件,這是一個客觀事實,至於我們要不要做這麼大的調整,要經過很縝密的思考。

彭金隆說,所謂覆蓋法,是指你在這段時間,可能取得獲利進入損益表,譬如說不賣之前會進入 OCI,去平衡會計準則資產負債不一致的過渡做法,這也是會計準則允許的作法,為壽險業特例。

對於有壽險業者希望延長覆蓋法的使用期限,彭金隆表示,業界意見也很重要,我們會去思考,但還是要從整個國際金融市場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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