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董座王貴鋒遭求刑15年 台中銀:財業務未受影響
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台中銀行 (2812-TW)20 日甫公告總經理賈德威自 7 月 1 日起退休,前董事長王貴鋒 21 日遭到檢方起訴,從重求處有期徒刑 15 年、併科罰金 5 億元。對此,公司發布重訊,強調已於 3 月 18 日改選董事長,公司財務業務均正常運作中,未受影響。而王貴鋒已於午夜前籌足 1.5 億元辦理交保。
新北檢發布新聞稿指出,王貴鋒與台中銀行保險經紀公司董事長賴麗姿,涉及公款私用,搭豪車、租私人飛機及招待所等,致使台中銀、台中銀保經兩公司受有 11 億 1872 萬元損害,王貴鋒私人獲利 4 億 7304 萬元。全案經移審新北地方法院。
對於檢方陳述台中銀及台中銀保經所受之損害金額,台中銀重訊公告指出,已列為兩家公司各該年度 (112 年以前) 之費用,因此,對於 113 年度財務及業務並無造成重大影響。
王貴鋒昨天的接押庭從下午 4 點半一路開到晚間 9 點,合議庭諭知,須在昨天深夜 12 點以前,交保金達 1.5 億元,若 12 點前辦保不成,就自 22 日 0 時起延押,王貴鋒火速在 2 個多小時籌足天價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