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起 橡膠製造等5大行業放無薪假 政府補貼勞工薪資最長12個月

勞動部今(27)日公告,自 113 年 7 月 1 日起延長辦理僱用安定措施,對象為「橡膠製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5 行業的受僱勞工,如在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與事業單位協議減班休息,可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申領薪資補貼,補貼請領月數最長為 12 個月。

勞動部表示,為了穩定勞工就業,於去 (112) 年 12 月 27 日公告「橡膠製品製造業」等 7 行業啟動僱用安定措施,辦理期間自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截至 113 年 6 月 15 日止,已補助 252 家事業單位共計 5,222 名勞工薪資補貼,核發 2,551 萬元。

勞動部表示,經觀察近期行業別受景氣影響情形及當前減班休息狀況,評估仍有部分產業受景氣影響尚未完全恢復正常營運,就「橡膠製品製造業」等 5 行業,公告延續辦理僱用安定措施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

符合公告業別的受僱勞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且在公告辦理僱用安定措施期間內 (1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減班休息達 30 日以上,並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可於減班休息日每滿 30 日之次日起 90 日內,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辦系統,或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提出申請,補貼請領月數合併第 1 次公告辦理期間,最長為 12 個月。

勞動部說明,薪資補貼計算方式為: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 1 個月至前 3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及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 50% 發給,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 9,200 元。例如某全時受僱勞工,於實施減班休息前 1 個月至 3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 45,800 元,與雇主協商減班休息期間實際協議薪資為 3 萬元,可依規定每月申請薪資補貼 7,900 元 [=(45,800 元 - 30,000 元)×50%]。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自己所受僱的事業單位是否屬於本次公告實施僱用安定措施的 5 個行業別,以及僱用安定措施申請方式及文件等資訊,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僱用安定措施專區 (https://gov.tw/3ih) 查詢相關資訊,也可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 0800-777888,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