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治妥施貴寶支付270萬美元和解以色列競爭主管機關控訴

以色列競爭管理局周一 (1 日) 表示,必治妥施貴寶 (BMY-US) 已同意在以色列支付 1000 萬謝克爾、約合 270 萬美元,以終結因阻止抗癌藥物 Imnovid 學名藥而引發的潛在案件。

該反壟斷機構表示,必治妥施貴寶和以色列經銷商 Neopharm Scientific 拒絕了 KS Kim International 提供藥物樣本以製作 Imnovid 學名藥的要求。該學名藥用於治療多發性骨髓瘤和愛滋病相關卡波西肉瘤。

5 個月後,製藥商們雖提供了樣品,但競爭主管機關表示,這阻礙了對如此重要藥物的競爭。

負責民事和行政事務的副法律顧問西克爾 (Jonathan Cwikel) 表示:「我們希望向在市場上占據主導地位的公司發出這樣的訊息:它們不能以可能減少競爭的方式做事。」

他表示,該機構打算對 Neopharm 處以 6400 萬謝克爾的罰款,對一名未透露姓名的公司高管處以 60 萬謝克爾的罰款,但在向必治妥施貴寶發出類似信函之前,該公司就已授權進行和解。

西克爾表示,必治妥簽署同意令並支付了 1000 萬謝克爾,拒絕承擔任何責任,也不承認任何責任。他說,「就我們而言,我們尚未完成調查,因此我們沒有針對它們的正式決定。」

他表示,到目前為止,Neopharm 已決定不和解,並將在周一的聽證會上提出口頭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