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未歸還超額頻譜遭NCC開罰30萬 台灣大回應了

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鉅亨網資料照)
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鉅亨網資料照)

台灣大 (3045-TW) 合併台灣之星後,應於 6 月 30 日歸還超額頻譜,不過台灣大並未履行,今 (10) 日遭 NCC 開罰 30 萬元,並要求台灣大限期改正,否則將開罰 300 萬元。對此,台灣大回應, NCC 無法體恤業者在網路整併執行上的高度困難,罔顧原台灣之星 280 萬用戶權益,深感遺憾。 

台灣大指出,NCC 在今年 1 月 18 日核准台灣大與台灣之星合併,並可立即開始進行網路整併,給予 18 個月時間進行網路整併。但後續公平會、數發部陸續發文,提醒台灣大哥大僅能於合併基準日後,也就是 2023 年 12 月 1 日,才能進行網路整併,導致原給予 18 個月的整併期,被壓縮到只剩 7 個月。 

台灣大進一步提到,過程中持續向主管機關爭取,今日也向 NCC 再次表明,自願再縮短網路整併需求期程,由原訂明年 5 月提前到今年底,但 NCC 僅給予 3 天期限,實屬強人所難。 

台灣大強調,為維護用戶權益,台灣大會持續與主管機關及行政法庭溝通,盡最大的努力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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