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昨 (17) 日表示,各地區國稅局將於 113 年 7 月 31 日同步辦理第 1 批退稅作業,全國退稅件數達 342 萬餘件,退稅金額為 558 億餘元,雙雙創下歷年新高,較 111 年度退稅件數增加 9 萬餘件,退稅增加 2 億餘元,平均每戶可退稅金額約 16,315 元。該局指出,符合下列 3 種情形者為本批優先退稅對象。
該局說明,本批次退稅案件包括:
一、採網路申報之退稅案件。
二、符合稅額試算並以線上或電話語音確認之退稅案件。
三、符合稅額試算並於 113 年 5 月 10 日前以書面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確認之退稅案件。
國稅局指出,納稅義務人選擇「直撥退稅」是最安全且快速的方式,退稅款於 113 年 7 月 31 日當日即可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存款帳戶;惟該局本批退稅案件仍有近 1.37% 的民眾未採用直撥(轉帳)退稅方式,國稅局將同日開立退稅憑單陸續以掛號寄發,請民眾於退稅憑單兌領有效期限 113 年 9 月 30 日前儘速兌領。
此外,退稅憑單金額未達 5,000 元,可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退稅憑單向憑單上所列臺灣銀行指定營業單位兌領現金;金額達 5,000 元未滿 20,000 元者,則須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提出交換領取退稅款;金額達 20,000 元以上者,僅能將該憑單存入受退稅人在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之存款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