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颱風釀災〉勞部補貼保費增至6個月 伴手禮相關行業也納入補貼

考量花蓮地區今年同時受震災及颱風衝擊,商家經濟尚未完全復,勞動部今 (16) 日宣佈加碼補貼措施,一是增加補貼受災事業單位一半保費,期間從 3 個月加碼為 6 個月,二是擴大將與伴手禮商家相關的行業納入補貼,受惠家數將由現行 1200 餘家增至約 1500 家。

量花蓮縣地區受 0403 花蓮震災及凱米颱風雙重影響下,經濟短期恐難復甦,另鑑於伴手禮商家亦屬受震災影響較大之投保單位,勞動部依《勞動部辦理 113 年花蓮縣轄區內受 0403 震災影響投保單位保險費補貼要點》第 6 點規定公告,增加 3 個月補貼月份,並將與伴手禮商家相關之行業別納入補貼範圍,以協助災後重建復原及振興工作,穩定勞工就業。

勞動部表示,本次公告重點包括:

一、增加補貼月份:原補貼適用對象,即花蓮縣轄區內屬「農、林、漁、牧業」、「住宿及餐飲業」、「支援服務業」、「藝文、娛樂及休閒服務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石材製品製造業」、「水泥製造業」、「預拌混凝土製造業」與「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業」,且僱有員工,並為投保單位的民營事業單位,補貼其應負擔之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保險費半數,補貼月份,由原 113 年 6 月至 8 月,再增加補貼 113 年 9 月至 11 月,合計 6 個月。

二、增加補貼行業範圍:將下列與伴手禮商家相關之行業別納入補貼範圍,並自公告當月起補貼 6 個月 (即 113 年 8 月份至 114 年 1 月份) 投保單位應負擔之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保險費之半數,受惠家數將由現行 1200 餘家,增至約 1500 家:

(一) 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

(二)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

(三) 其他食品批發業。

(四) 蔬果零售業。

(五) 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業。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為了簡政便民,凡符合補貼資格的投保單位,將由勞保局於開立繳款單時,依系統之資料一併辦理保險費補貼事宜,投保單位無須另外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