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建議銀行法72-2條海內外房貸分開監管 金管會:審慎研議

近來多家銀行限貸引發民怨,甚至驚動到總統賴清德關切,有立委提出將國銀海外分行的不動產放款排除適用銀行法 72-2 條限制,多出來的額度優先提供首購族,對此,銀行局官員今 (3) 日表示會審慎研議,從不同面向與角度思考可能性,並強調沒有所謂的房貸水位已滿說法。

金管會最新統計,根據銀行法第 72-2 條規定,全體國銀不動產放款平均比率為 26.47%,個別銀行方面,比率超出 29% 的銀行掛零,比率落在 28%-29% 的銀行有 5 家,比率落在 27%-28% 的銀行有 7 家,比率落在 26-27% 的銀行有 9 家,比率落在 25-26% 的銀行有 2 家。

外界關切國銀還有多少放款空間?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表示,若以簡單的數學題來看,銀行法 72-2 條中的分母為放款總額 55.85 兆元,分子則是「購置住宅貸款、土建融及商辦等」,金額為 14.79 兆元。

童政彰進一步指出,距離 72-2 條法定上限還有 3% 多,若以數學角度來估,每增加 1%,銀行相關建築放款可增加 5585 億元。不過,銀行不動產放款「分子」不只有房貸,因此,無法以此來匡列放款的空間。

此外,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上周立委與官員赴日本考察並與國銀業者進行座談會時,不只一家業者提出,希望將海外的不動產放款排除於 72-2 條所規範之不動產放款占比。例如日本的不動產放款,與台灣不動產因市場不同、風險也不同,因此,無須納入 72-2 條計算。

童政彰表示,該法條用意是要銀行不要過度集中不動產授信,金管會過去一向是採「海內外合併監理」,此精神符合國際監管規範,對於立委建議,會從不同面向角度來思考,審慎研議,將進一步蒐集更廣泛的資訊,沒有時間表。

童政彰說,銀行吸收社會大眾資金,受到高度信賴,在信用配置上本應回歸實際需求,落實 KYC、對無自用住宅民眾需求給予支持,並應特別了解資金流向是否有不當助長房市異常變動的情形。

童政彰坦言,金管會確實陸續收到民眾申訴,將進一步了解,對於相關個案,也都會轉個別銀行,請銀行儘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