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中新併... 新光金總座妙回:幫別人當第一與自己當第一大不同
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台新金 (2887-TW) 與新光金 (2888-TW) 合意併購案,經董事會拍板通過調整換股架構,相當於溢價 5%,外界好奇,新光金為何不選擇中信金成為第一大金控,反而選擇台新金當老四?對此,新光金總經理陳恩光妙答,新新併完成後仍保有約 48% 股權,若被中信金收購,新光持股僅剩 2 成多,「幫別人當第一和自己當第一有很大的不同」。
雙方今天召開董事會通過,將以台新金 0.6720 股普通股加計 0.175 股辛種特別股,換取新光金 1 股普通股;辛種特別股每股面額為 10 元,年利率 1.665%,並在 3 年後按發行價格全數收回。台新金仍將依原規劃發行庚種特別股,换取新光金現有已發行之特別股。
中信金提出公開收購新光金,每股收購對價約為 1 股新光金普通股換發中信金 0.3132 股及現金約新台幣 4.09 元,以取得新光金 10% 至 51% 股權。不過,該案仍待金管會審核同意,預計最快 9/24 前准駁。
媒體關注,新光金若選擇嫁給中信金,就能成為第一大金控,為何要選擇台新金?對此,陳恩光表示,當第一當然很好,大家都想當第一,但是到底是幫別人當第一,還是自己當第一,這是不一樣的概念,根據內部估算,新新併完成後,新光金持股比例仍有 47.8%,具有相當大的發言權和管理權。
陳恩光進一步指出,若採行中信金公開收購方案,收購比例上限為 51%,對方取得控制後,不一定會照原來的條件收購剩餘 49%,也就是說,可能會被折價收購,這是「先購後併」的巧妙,這 49% 股東只能照單全收。
陳恩光說,假設用中信金原有條件粗估,合併後,新光金持股僅剩下 2 成多,中信金真的變成第一,但新光是不是第一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