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昨 (27) 晚發布,自 113 年 10 月 1 日起,將提高居家托育中心督導及訪視輔導員薪資,每人每月調薪 3,000 元,督導薪資提高至 4.1 萬元至 4.6 萬元,訪視輔導員薪資提高至 3.7 萬元至 4.2 萬元。居托中心除增加人力,另針對全日送托的 3 歲以下弱勢、發展遲緩幼兒及居家收托滿 3 名者,並提高訪視頻率為至少每年 6 次。
行政院表示,調薪目的在使督導及訪視輔導員,更專注於居家保母訪視輔導工作及服務品質管理。此外,居家托育中心也將增聘行政人員,協助處理行政庶務,希透過調整薪資及增補人力,提升居家托育中心訪視服務品質,讓家長安心送托。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衛福部為管理居家保母的登記、管理及輔導工作,於全國設置 71 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配置 56 名督導及 463 名訪視輔導員。現行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督導薪資為 3.8 萬元至 4.3 萬元,訪視輔導員薪資為 3.4 萬元至 3.9 萬元。
自 113 年 10 月起調薪 3,000 元後,督導薪資調高為 4.1 萬元至 4.6 萬元,訪視輔導員薪資調高為 3.7 萬元至 4.2 萬元。另依居托中心服務規模,每中心補助行政人員 1 至 2 名,協助處理值班諮詢、家長接待與溝通、辦理活動、訓練及在職訓練時數登錄等行政庶務工作。
李慧芝表示,為維護受托兒童權益,訪視輔導員採無預約、安排不同時段的訪視;衛福部已函頒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工作指引,針對全日送托的 3 歲以下兒童、發展遲緩、出養童、家外安置童、及居家托育人員收托滿 3 名,提高該類對象的訪視頻率至少每年 6 次。
對於居家托育服務品質,訪視輔導員於訪視時,將從居家托育環境、照顧服務品質、辨識不當對待風險等三面向進行訪視輔導,共同維護兒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