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陀兒颱風來襲 遇災損切記3步驟 30天內存證報備有保障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山陀兒颱風來襲,請民眾隨時注意颱風動向並做好防災準備,注意自身安全,若發生財產損失,提醒作好災損減免三步驟,並於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可申請所得稅及營業稅等稅捐減免。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遭遇颱風造成財產損失時,記得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相關事宜,該局並提供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稅目之減免規定請民眾參考。

該局強調,對於民眾因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積極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事宜。該局並提醒納稅義務人除了可以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外,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快速又省時。

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專線 0800-000-321 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