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I社長指力積電不誠實 黃崇仁下周親上火線說明

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鉅亨網資料照)
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鉅亨網資料照)

力積電 (6770-TW) 先前與日本金控公司 SBI 合作,將在日本建置晶圓廠,不料經過一年多後破局,SBI 社長北尾吉孝也在個人臉書發文表示,力積電是家不誠實的公司,並引用論語指出「無信不立」,對此力積電並未回應,僅表示董事長黃崇仁將在下周 10 月 22 日法說會中親自說明。

北尾吉孝指出,SBI 曾與多家企業成功創建合資公司,過去僅和 2 家企業解除合作,一家是美國金融公司,另一家是雷曼,兩家都是基於業務無法成功的背景下,忍痛做出的決定,但此次與力積電合作破局,則幾乎是單方面尋求解決方案後仍無法實現。

對於此次與力積電合作,北尾吉孝說,公司已向力積電詳細說明日本政府補助金發放條件,並一起會見日本政府重要人員,力積電卻以台灣法律無法承擔風險為由結束合作,兩次給予的簡報資料內容也有眾多變化,當中也包括承諾投資的金額,也讓自己感受力積電是家不誠實的公司。

北尾吉孝更引述論語的「無信不立」,表示 SBI 不與力積電合作真是幸運,並補充,此次合作包括日本經濟產業省、國會議員等都以各種方式提供支持,宮城縣民眾也對此寄予厚望,認為力積電真的是家不可思議的公司。

力積電先前表示,SBI 向日本經產省申請設廠補貼,並獲日本政府支持。但是經產省補貼政策規定,獲得補貼的廠商需保證新廠必需連續量產 10 年以上,由於金融業出身的 SBI 並無半導體產業經驗,經產省要求力積電必需共同承擔保證責任。

力積電指出,力積電為台灣股票上市公司,為沒有主導性持股的日本新廠保證營運,將違反台灣證券交易法,因此力積電董事會已確認停止日本新廠合作計畫,並派員前往經產省向主管官員說明,也已發函告知 SBI 此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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