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 (下稱央行) 今 (18) 日聯合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發佈《關於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下稱《通知》),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上市公司跟主要股東提供貸款,支持其回購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受上述消息激勵,中國股市今日小幅開低後向上走高,滬指 (SSEC) 一度站回 3200 點,創業板指亦漲逾 3%。截至中午收盤,上證指數上漲 0.67%,深證成指上漲 1.64%,創業板指上漲 3.29%。
根據中國央行今日發佈的公告,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按季發放。即日起,21 家全國性金融機構可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發放相關貸款,並於次一季度第一個月向央行申請再貸款,對符合要求的貸款,央行按貸款本金 100% 提供再貸款支持,再貸款首期額度 3000 億人民幣,利率 1.75%,期限 1 年,可視情況展期,累計期限估計可達 3 年。
中國央行指出,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政策適用於不同所有權上市公司,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國營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製商業銀行等 21 家全國性金融機構 (下稱 21 家金融機構) 依政策規定,發放貸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購與增持。
21 家金融機構自主決策是否發放貸款,合理決定貸款條件,自擔風險,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 2.25%。貸款資金「專款專用,封閉運作」。
具體來說,申請貸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應當開立單獨的專用證券帳戶,金融機構要分別開立銀行貸款專用帳戶,並於前述專用證券帳戶對應的資金帳戶,監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做到專款用於股票回購和增持。
21 家金融機構依《通知》規定發放的股票回購增持貸款,與「信貸資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關監理規定不符的,豁免執行相關監理規定,豁免以外的信貸資金,執行現行監理規定。
此外,中國央行對符合政策支援範圍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也劃定明確條件,對其行為進行約束。
對於上市公司回購股票,上市公司應當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第八條規定的條件,且不是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上市公司應當披露回購方案。
對於主要股東增持股票,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為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主要股東應為上市公司持股 5% 以上股東,具債務履行能力且近一年無重大違法行為,主要股東增持應當披露增持計劃。
市場人士分析指出,2.25% 的貸款利率對於上市企業和主要股東已經很低,體現央行方面對推動資本市場穩定運行的支持力度。這也意味著只要上市公司分紅率高於 2.25%,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使用貸款回購和增持股票就是有利可圖的,預計可顯著激發他們的回購增持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