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修金保法納管融資租賃公司 金管會:持續溝通盼取得共識

為防堵「山道猴子」悲歌,立委持續關切融資租賃公司納管議題,金管會官員今 (22) 日表示,將從兩方面納管,短期擬修金保法,將融資租賃公司指定為金融服務業,未來若有爭議,民眾可到評議中心申訴,金管會持續與業者溝通、蒐集意見,但要取得共識並非易事。至於是否制訂專法,要等年底委外可行性研究報告出爐再來評估。

融資租賃業無直屬主管機關,引發爭議多年,金管會銀行局主秘王允中於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已重申多次,融資租賃公司貸放不屬於特許業務,但金管會身為行政團隊的一員,一定會在可處理範圍內盡量處理,就國外監理經驗來看,對於收受存款機構的貸放機構,管理重點都是消費者保護,因此,金管會也是朝消費者保護方向來努力。

金管會目前研擬兩方向納管,短期方面,擬將資本額達一定規模的上市櫃融資租賃公司指定為金融服務業,將會受到《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納管,但涉及到修法,必須與外界包括納管機構充分溝通,看看這個方法是否可行。

不過,融資租賃業者也有不小的反彈聲浪,王允中說,適用金保法後,規範將會變多,包括廣告行銷、契約訂定、適用公告期間與審閱期間多久,都要遵守金保法的規定,將持續與業者溝通中,相信雙方的距離一定會越來越小。

長期方面,由於 2008 年行政院版融資公司法,原來立法目的是排除公司法 15 條規定,以及民法利率上限規定,但因現今時空背景已截然不同,相關消費者保護條文也該強化,若要制定專法必須通盤規劃,金管會已委外研究,後續將視委外研究成果再提出報告,預計年底出爐。

至於在修法或立法前,金管會如何要求融資租賃公司自律?金管會說明,目前採行兩種方法,首先,責成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督導具市場領導地位的上市櫃融資租賃公司加強管理,並協助融資租賃公會訂定自律規範。

有關融資租賃公司涉及「影子銀行」爭議,這部分也請銀行公會研議訂定銀行對租賃公司授信實務作法,相關授信實務已將融資公司對於融資租賃公會所訂自律規範的遵法情形,納入授信評估中,希望透過銀行端強化對融資租賃公司授信管理,落實消費者保護措施。

王允中表示,目前銀行公會尚在制定中,會督促他們盡快發布。

外界關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修法的時程,王允中說明,因涉及修法,還要再報立法院,無法預估完成的時間表。

若是訂定專法納管,時程會不會比較快?王允中強調,絕對不可能,專法可能因不同行為規範,涉及不同主管機關,還要經過各界的討論,一定會花費比較長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