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邁: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與子公司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標準

第22款


公司代號:3645
公司名稱:達邁
發言日期:2024/11/07
發言時間:15:39:54
發言人:陳岱村

1.事實發生日:113/11/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93%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91,86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9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7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6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子公司資金營運需求,本公司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等值本票

(2)價值(仟元):180,00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22,15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6,19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383,72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9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3.0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8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當日註銷背書保證金額80,000(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