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質詢〉融資公司成打炒房破口?金管會:已掌握 1個月內提報告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 (14) 日前往立法院財委會業務報告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擔憂,部分中小建商因銀行法 72-2 條信用管制貸不到錢,因而轉向三大融資租賃公司,恐形成房市管控破口。對此,彭金隆證實,對於此狀況都有所掌握,預計 1 個月內提出初步報告,研議後續如何處理放貸目的不符的問題。

郭國文指出,三大融資租賃公司以低利向公股行庫及民營機構借貸近 2000 億元,根據統計,自公股行庫取得貸款餘額約 738.45 億元,其他民營機構則約 1235.38 億元,合計 1973.83 億元。

郭國文指出,由於銀行法 72-2 條對金融機構放款項目有所限制,在限貸令發威下,許多中小型建商貸不到錢,只好轉向融資租賃公司,這些融資公司以成立投資公司方式承作,轉手放貸利率高達 12-14%,中間轉手套利約 10 個百分點,更有可能形成房市管控的破口,要求國銀落實貸後管理。

彭金隆表示,對於這些情形都有所掌握並關切,72-2 條對於銀行流動性、過度集中風險都有特別關注,若是一般企業融資還是流入到不動產,會同時來看,風險角度都是一樣的。

至於金管會是否要求銀行進一步貸後管理,例如:違反規定的一般公司,銀行須予以收回貸款?彭金隆回應,金管會正在進行當中。

郭國文直言,三大融資租賃公司之前被外界戲稱為薯條三兄弟,現在又把業務觸角轉到房貸,恐有違公平正義之虞,「根本是土匪三兄弟」。

彭金隆說,對於融資租賃公司管理,金管會有在積極採取一些動作,包括先前提到的先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納管,接下來也會有動作,預計 1 個月內可以提出初步報告。

銀行局長莊琇媛受訪時補充說明,前陣子銀行 72-2 的額度確實比較緊,尤其中小建商影響較大,因而轉向融資租賃公司借貸,融資公司主要貸款對象為公司戶,不是一般民眾,金管會先前就有掌握狀況,他們確實有一些放款與不動產有關。

莊琇媛表示,融資租賃公司不是金管會的納管對象,只能用非正式的方式調查,若是用途為不動產相關,是否有違 72-2 條規定,再看看後續如何控管。

莊琇媛說明,要先跟銀行了解租賃公司是用什麼名義來借款,實際用途是否跟當初申貸目的不一致,一般來說,營運周轉金是一年,建商多少還是有周轉需求,假設拿來購地就會有疑義,後續要進一步了解目的。

莊琇媛指出,原先融資公司就會因放款目的用途不一樣,設立不同的子公司,是否需要請三家來金管會說明,還需要再研議看看,因為 1 個月內提出初步報告時間上有點緊迫。

立委建議,可進一步要求銀行收回目的不符的貸款,對此,莊琇媛認為,需要審慎研議,若臨時收回,恐造成建商周轉不靈,對於銀行債權確保也會有問題,必須經過內部研議,看看怎樣的管理方式較為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