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板2.0四大變革拚明年1月上路 取消合格投資人限制

證交所副總經理杜惠娟說明此次董事會通過臺灣創新板四大變革。(鉅亨網記者陳于晴攝)
證交所副總經理杜惠娟說明此次董事會通過臺灣創新板四大變革。(鉅亨網記者陳于晴攝)

證交所今 (26) 日召開董事會,通過臺灣創新板四大重要變革,首先是取消合格投資人限制,將從 30 萬戶大幅放寬至全市場投資人 1300 萬戶,希望提升市場流動性,此外,將引進外部專家提升創新性審查嚴謹度、打造彈性友善籌資環境、強化投資人權益保障,相關修正規章將併同報請主管機關同意後公告,預計 2025 年 1 月上旬實施。

臺灣創新板自 2021 年 7 月開板以來穩步耕耘,已協助 20 家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及創新能力或創新經營模式的創新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籌資。目前已有 2 家轉列一般板,分別為 (6869-TW) 及泓德能源 (6873-TW),另有 2 家也已申請轉為一般板,分別為 Gogolook 走著瞧 - 創 (6902-TW) 及台灣虎航 (6757-TW)。

證交所說明,為引導更多國內外創新企業及資金進入資本市場,提升交易量能,本次修正取消合格投資人限制,採行一般板交易制度,創新板股票得信用、借券及盤中 (後) 零股交易,提供投資人多元交易工具參與市場。此外,為提升風險意識,自然人初次買進創新板股票前,須已簽署風險預告書。

為嚴選富含創新特質企業加入創新板,打造創新板為各界認可的優質板塊,證交所表示,將借力外部專家審查申請公司之創新性,符合創新性審查條件者,始得提報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舉例來說,若是數位雲端相關新創公司,可尋求數發部專家協助審查,產業研發類則尋求工研院幫忙審視,將以公部門專家團隊為主。

在打造彈性友善籌資環境部分,申請創新板上市時已提出擬上市股份總額 10% 以上之股份辦理公開銷售,且於申請改列時符合股權分散規定標準者,得免再辦理公開銷售,使創新板公司籌資作業更具彈性。

最後,強化投資人權益保障方面,證交所表示,將精進多項上市審查及監理措施,包括創新板上市審議會決議門檻提高為出席審議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銷貨集中於集團企業公司或非屬集團企業公司之關係人比重不得逾 70%、強化所營事業嚴重衰退及無獲利公司於「提升企業價值計畫專區」資訊揭露、創新板公司每半年至少辦理一次法人說明會,以及提高對承銷商協助法遵作業之調閱比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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