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科技平台不商討新聞付費 澳洲政府將對其徵稅

澳洲政府計畫對大型數位平台和搜尋引擎徵收新稅,除非它們同意與澳洲新聞媒體機構分享收益。

助理財政部長 Stephen Jones 和通訊部長 Michelle Rowland 表示,這項稅收將於 2024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於在澳洲年收入超過 2.5 億澳元 (約 1.6 億美元) 的科技公司,包括 Meta(META-US)、Google(GOOGL-US) 和 字節跳動。

這些公司將被要求向澳洲媒體機構支付費用,以抵消稅收,但稅收的具體規模尚不清楚。

Jones 表示,政府的真正目標不是增加收入,而是希望透過此舉激勵平台和新聞媒體企業在澳洲達成協議。

這項決定是在 Meta 宣布不再與澳洲新聞出版商續簽為期 3 年的內容付費協議之後做出的。Meta 擁有 Facebook、Instagram 和 WhatsApp 等多項應用。

Google 已表示打算在交易到期時重新談判,以減輕打擊;儘管它希望向一些出版商支付更少的費用。

2021 年,澳洲前政府推出了一項名為「新聞媒體議價法典」的法律,強制科技巨頭與澳洲媒體公司達成收入分成協議,否則將面臨相當於其澳洲收入 10% 的罰款。然而,工黨政府決定不使用 2021 年的議價法典來迫使 Meta 付款,因為該公司可以簡單地從其平台上移除新聞,從而規避其義務。根據這些法律,政府可以指定未能達成協議的平台,迫使其進行仲裁。

一個由工黨控制的社群媒體委員會在 2022 年 10 月發現,該法典自生效以來,已向當地媒體公司轉移了 6 億澳元,但它已經「失效」,應該以其他方案加以補充。委員會建議的一個選項是對科技巨頭徵收稅款,除了支付給出版商之外,這筆稅款還可以用來規範和執行一系列旨在遏制社群媒體造成的社會、經濟和民主危害的新法律。

根據新政策,任何拒絕與出版商談判或從其平台上移除新聞的平台,例如 Meta 在加拿大所做的那樣,以及在澳洲威脅要這樣做的那樣,都將被迫支付費用。Meta 此前曾表示強烈反對被強迫為新聞內容付費。

Meta 的一位發言人在 2022 年 10 月表示,該委員會的建議忽略了他們平台運作的現實、使用者的偏好,以及他們為選擇在其平台上發布內容的新聞出版商提供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