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10.68億12萬小老闆受惠!1/1調高營業稅起徵點:買賣業10萬元勞務類5萬元

已 18 年未調整,因應 96 年 1 月迄今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上漲幅度 25%,財政部今(12)日修正發布「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下稱起徵點),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買賣業等銷售貨物業別起徵點調高至每月銷售額 10 萬元;裝潢業等銷售勞務業別起徵點調高至每月銷售額 5 萬元,預估受惠家數約 12 萬家營業人,增加減稅利益約 10.68 億元,明年五月報稅時即適用。

財政部說明,起徵點係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6 條規定授權由該部定之,旨在使小規模營業人負擔合理稅負前提下簡化稽徵,期減輕營業人遵從成本及稽徵機關稽徵成本,小規模營業人其每月銷售額如未達該起徵點者,免繳納營業稅。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起徵點前次調高係 96 年 1 月 1 日,近年來,物價上漲導致原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銷售額增加,可能超過現行起徵點而成應課徵營業稅,外界屢反映應配合物價上漲情形調整起徵點,為反映實情,該部參酌 96 年 1 月迄今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上漲幅度 25%,調高起徵點如上述。預估受惠家數約 12 萬家營業人,增加減稅利益約 10.68 億元。

財政部表示,本次調高之起徵點規定,首次適用於 114 年第 1 季(1 月至 3 月),繳納期間為 114 年 5 月 1 日至 10 日之查定課徵營業稅案件,小規模營業人查定之銷售額未達調整後起徵點者,因免繳納營業稅,將不會收到營業稅查定課徵(405)核定稅額繳款書。如有相關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