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四川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楊克寧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一案,今日在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楊克寧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南通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23年間,楊克寧利用擔任四川省阿壩州壤塘縣委書記,阿壩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阿壩州政協主席,阿壩州委副書記、州長,四川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223萬餘元。2008年至2010年,楊克寧非法獲取槍支、彈藥存放於住處,情節嚴重。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追究楊克寧的刑事責任。
62歲的楊克寧去年11月被通報受查,今年5月被「雙開」。當時中紀委國家監委的通報顯示,楊克寧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懶政怠政,主動「躺平」,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規為其子操辦婚宴,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活動;違規為他人職務調整和晉升提供幫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為其子經商辦企業謀利,搞權色交易;家風不正,道德敗壞;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