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嘉碩:公告本公司客戶 Akoustis Technology, Inc.及其相關企業12月16日(美國當地時間)向法院提出Chapter 11重整保護

第28款


公司代號:3221
公司名稱:台嘉碩
發言日期:2024/12/19
發言時間:20:14:21
發言人:李昆鴻

1.關係人或主要債務人或其連帶保證人名稱:

Akoustis Technology, Inc. 及其相關企業

2.事實發生日:113/12/19

3.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2月18日得悉美國客戶

Akoustis Technology, Inc.(以下簡稱AKTS)

及其關係企業在12月16日(美國時間)向法院

依據破產法Chapter 11提出重整保護,並於聽證會

中獲得承審法官授予AKTS 及其相關企業在

沒有特別指示下,可持續經營並償還相關貨款的

權利及與關鍵供應商持續進行供應商品和服務。

4.債權種類或背書保證金額及其所占資產比例:

(1)截至本重訊發布日止,本公司對AKTS 其及關係

企業之應收帳款金額合計為美金661千元

(約新台幣21,241千元)。

(2) 本公司持有AKTS股權帳面價值

約當新台幣3,075千元,持股比約0.96%。

(3) 綜上合計占資產比例約0.89 %

5.債權有無保全措施:

本公司將追蹤後續案件發展並循必要之

法律程序保全債權。

6.預計可能損失:

(1) 因法院授予AKTS繼續營運保障並償還營運所產

生之款項的權利,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帳上對AKTS

及其關係企業之應收帳款無逾期之情形,AKTS

及其關係企業仍可正常支付正常交易所產生之

貨款,初估尚未造成本公司營運上之損失。

(2) 本公司將採保守原則依規定評價持有之

AKTS股權帳面價值約當新台幣3,075千元。

(3) AKTS將會依法官之臨時命令,將本公司

列為其關鍵供應商之一,故該公司仍可支付

正常交易所產生之貨款。

(4) 綜上,實際損失金額視後續程序而定,

此案件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7.因應措施:

為維護公司權益,本公司將委任律師採取相對

因應措施,並持續追蹤案件之進度

積極保全債權。

8.其他應敘明事項:

預估此案件之最大損失金額占本公司

資產比例不高,

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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