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今 (30) 日召開「我國 2030 減碳新目標暨擴大碳盤查登錄預告」記者會,環境部長彭啟明宣布更新 2030 年目標較基準年(2005 年)減碳 28% 加減 2%,為 26% 到 30%;與原訂最大減量目標相比足足調高 5%,由 25% 更新為 30%。同時預告第三批應辦理碳盤查業者,預計新增碳盤查家數約 500 家企業,估計受衝擊店家約 2 萬間。
原先的 2030 年減碳目標為國發會與各部會於 2022 年 12 月公布,透過 12 項關鍵戰略的具體行動與措施,訂定 2030 年較 2005 年減碳 24% 加減 1 %,即 23% 至 25%,環境部於今日宣布調高為 加減 2 %。
彭啓明表示,本次公布的 2030 年減碳新目標要較基準年 2005 年減量 28% 加減 2,經比對亞洲各國,以設定相同基準年 2005 年來計算 2030 年的目標,僅次於日本的減量 41%;若換算各國碳排峰值年減量計算下,我國 2007 年碳排峰值在 2030 年目標減量下,目標可減量 34-38%,接近韓國的 40%,僅次於日本的 46%。
環境部宣布,新增高用電量或門市達一定程度的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連鎖便利超商及超級市場、電信業、旅館業、鐵路及捷運運輸、客貨運輸、醫學中心、製造業等 500 家企業也將納入,例如台鐵、高鐵、4 大超商等企業未來都需要碳盤查。
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階段管制目標草案自即日公告,預計 2 月 7 日將召開公聽會廣徵意見,之後會報行政院。另國內碳盤查對象為年碳排放達 2.5 萬公噸 CO2 當量的排碳大戶,上述業者的碳排占國內總體碳排約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