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法官週五 (3 日) 將川普「封口費案」宣判日定在 1 月 10 日,距離他宣誓就職白宮第二個任期不到兩週的時間。
曼哈頓最高法院法官 Juan Merchan 在一份書面命令中也表示,考慮到川普在 11 月贏得大選,他將判處川普無條件釋放,即結案時不需入獄、罰款或緩刑,是最可行的解決方案。
Merchan 也表示,川普可以選擇在下週的判決中親自出庭或線上出庭。
即便如此,這項判決將高調提醒人們,美國即將迎來首次有犯罪紀錄的總統宣誓就職。不過,川普仍可以要求上訴法院介入並延後宣判。
法官在裁決中駁回了川普律師的論點,即鑑於美國最高法院去年夏天的一項裁決,即「總統在白宮任職期間享有免於刑事起訴的推定豁免權,以及憲法的最高條款,此案應該被駁回。」
川普律師辯道,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辦公室針對川普是出於政治動機,並非法洩漏了有關調查的資訊。
川普在去年 5 月的審判中被判 34 項重罪,罪名是偽造商業記錄,這些記錄與他當時的私人律師科恩 (Michael Cohen) 在 2016 年總統大選前向美國成人片女星「暴風女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 支付 13 萬美元的封口費有關。
Merchan 裁決中寫道:「本院認為,刑事訴訟豁免不適用於當選總統。」
Merchan 也寫道:「雖然根據法律,本院在給予當事人和被告發言的機會之前,不得就量刑做出任何決定,但在這個關鍵時刻,讓大家知道本院傾向於不判處任何監禁,這是一項定罪授權的判決,但檢察官不再認為這是一個切實可行的建議。無條件釋放似乎是最可行的解決方案,以確保最終結果,並允許被告進行上訴選項。」
川普的發言人張振熙 (Huyen Steven Cheung) 在聲明中說:「在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的政治迫害中,深感矛盾的代理大法官 Merchan 的命令直接違反了最高法院的豁免決定和其他長期存在的判例。」
張振熙說:「這案子無法無天、根本就不應該提起,憲法要求立即駁回。必須允許川普繼續總統交接過程,履行總統的重要職責,不受這場或任何政治迫害殘餘的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