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金潮湧現!國稅局提醒民眾 買金飾記得「這件事」

存金潮湧現!國稅局提醒:買金飾記得「這件事」 不然虧大了。(圖:shutterstock)
存金潮湧現!國稅局提醒:買金飾記得「這件事」 不然虧大了。(圖:shutterstock)

近年國際黃金價格飆漲,國人也蜂擁到銀樓購買小金飾,除有裝飾效果,亦可做為小額投資。財政部指出,依營業稅法規定,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之金飾或飾金免徵營業稅,但加工費不在此限,所以銀樓銷售金飾時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8 條第 2 項規定分別開立應稅、免稅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舉例說明,A 君於甲銀樓購買金項鍊,依購買當日牌價計算黃金價值新臺幣(下同)96,192 元、加工費 5,000 元,甲銀樓應依上揭規定分別開立免稅統一發票 96,192 元及應稅統一發票 5,000 元予 A 君。

國稅局提醒,銀樓業者常以為黃金免稅而未開立免稅統一發票,同時亦漏開加工費之應稅統一發票,違反營業稅法第 32 條、第 35 條及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 21 條規定,依同法第 51 條第 1 項第 3 款及稅捐稽徵法第 44 條規定應補稅處罰。

此外,國稅局請營業人應按金飾實際出售價格,分別開立應稅、免稅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以免受罰;並籲請消費者購買純金金飾時,記得向店家索取統一發票,還可以增加統一發票中獎機會。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洽詢,或至該局局網站 (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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