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立委持續關注融資租賃公司納管、BNPL 改善問題,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 (26) 日於立院財委會上表示,將透過《金保法》三階段納管融資租賃公司,最快 8 月底上路,第一階段對象為 4 家上市櫃公司,第二階段則是國銀轉投資的 14 家租賃公司,第三階段擴及所有租賃公會會員。
彭金隆說明,20 多年來,各界不斷討論融資公司專法,但仍舊難以達成共識,事實上,融資公司為通稱,實務上並沒有這樣的業態,它主要反映在營業活動上,有做應收帳款買賣或類似貸放行為,公司名稱樣態非常多。
不過,借錢行為並非特許事業,朋友之間都有可能借貸,但如果有吸收存款、轉匯,那就是特許事業,因此,很多人把融資公司當作銀行看待。
彭金隆指出,近幾年開始出現融資行為因無受到嚴格管理而衍生社會問題,例如 BNPL、分期貸款等,因此,金管會會先針對這些大型融資公司去先做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