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0日專訊》和嘉控股(00704-HK)此前就聯交所停牌決定提出覆核,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認為,公司未能維持足夠的營運規模及具足夠價值的資產以支撐其營運,不符合上市規則,決定維持暫停股份買賣決定。
根據上市規則第2B章,公司可於決定日起七個營業日內向上市覆核委員會提出覆核(即12月18日或之前),否則股份將於12月19日起停牌。公司正在審視上市委員會決定,並正進行內部及外部的有關討論和徵詢意見,將決定是否向上市覆核委員會提出覆核。
*核心業務停運逾四年*
上市委員會在信內指出,公司核心焦炭生產業務自2021年10月起暫停,公司多次未能按計劃恢復生產。最新方案亦處於初步階段,並須依賴進一步融資。能源科技未能按預期於
2025年7月前取得3.5億元人民幣融資,而公司於2025年9月30日僅持70萬港元現金,需籌集6億元人民幣預付款方能推動合作,但未能提供具體籌資計劃。此外,公司於框架協議下的安排尚未簽訂正式協議;第二期焦爐仍在建設,能否及何時投產仍不確定。
焦炭貿易為公司過去兩年唯一收入來源,截至2025年9月30日六個月錄得分部收入2920萬港元,至今年11月11日約5910萬港元;惟同期分部毛利僅80萬港元及150萬港元。上市委認為該業務未足以證明具實質性、可行性及可持續性。同時,煤炭相關附屬業務自2023年4月起停滯;公司亦計劃對焦爐氣項目投資12億元人民幣,但上市委指出公司財務能力有限,投資可行性存疑。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錄得淨流動負債4.604億港元,總資產18.517億港元,其中16.993億港元為閒置焦爐。並自2020財年起,核數師一直就持續經營能力出具無法表示意見。
另於2024年8月2日,中國信達就約2.809億港元逾期債務向公司提出清盤呈請,程序仍未撤回。上市委認為,公司未能證明具足夠資產支持可行及可持續業務,因而決定維持暫停買賣決定。(e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