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鴻: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買賣暨興櫃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期

一、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櫃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9月24日證櫃審字第11401018941號函核准。 二、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59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5,91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10月30日證櫃審字第114000872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三、本公司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12月10日證櫃審字第11400786493號同意已發行普通股股票及增資新股股款繳納憑證自民國114年12月11日上櫃買賣,並自同日終止興櫃市場買賣。 四、茲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公司名稱:德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票代號:6910 (三)原興櫃股票:普通股26,93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計新台幣269,300,000元整。 (四)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櫃股款繳納憑證:普通股3,59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5,910,000元整。 (五)累計申請上櫃總股數:共計30,52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05,210,000元整。 (六)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七)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登錄作業。 (八)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櫃買賣開始日期:114年12月11日。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591,000股.除保留發行新股14.982% ·計538,000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計3,053,000股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公開承銷。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14年12月11日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存摺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 六、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方式發行.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免再辦理任何手續.屆時另行公告之。 未提供集保帳號股東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七、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及下載。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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