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 10 日專案核准聯博投信,同意其在台灣持續強化區域性核心資產管理服務的布局,使聯博成為首家獲得金管會這項認可的外商資產管理機構 ,未來可以「申報生效」方式辦理新的境外基金募集與銷售,將聯博總代理於台灣核准募集銷售的境外基金,國內投資人的投資金額佔個別基金淨資產價值的比率上限,上調至 90% 。
聯博投信董事長翁振國表示,聯博集團將台灣視為亞太地區的重要樞紐,本次獲得認可,彰顯了集團以台灣為核心、長期策略性投資台灣的決心 。聯博早已投入資源,著重於增加在地管理資產、招募與培育人才,以及在台灣建立集團區域服務機構等項目 。
為積極響應金管會政策,聯博集團自 2026 年起擢升聯博投信董事長翁振國先生擔任聯博集團亞太區副執行長(Deputy CEO of APAC),協助管理集團於亞太地區的業務 。此外,聯博集團自 2014 年起即在台灣設立了聯博盧森堡境外基金亞洲地區「註冊與股務管理」服務的第二中心,服務範圍涵蓋日本、韓國、香港、台灣等地 。
聯博投信未來將在台灣提供投資研究、投資交易等區域性核心資產管理服務 ,並規劃逐年在台灣設立風險控管、產品設計等區域性核心基金服務機構 。相關規劃展現聯博集團將全方位資源挹注於聯博投信,將進一步強化台灣作為聯博集團「區域核心資產管理基地」的角色 。
翁振國強調,聯博未來將持續以實際行動支持金管會各項政策方向 ,包含在台設立與擴大區域性核心與非核心資產管理技術性質之基金服務機構、持續增聘與培訓在地人才,並擴大在台團隊規模與區域型服務項目 。聯博集團承諾將一如既往長期投資台灣,與各界共同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