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大利多!立院三讀電動車免牌照稅與減貨物稅再延5年到119年

電動車利多!立院三讀電動車免牌照稅與減貨物稅再延5年到119年。(鉅亨網資料照)
電動車利多!立院三讀電動車免牌照稅與減貨物稅再延5年到119年。(鉅亨網資料照)

立法院今(23)日正式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3」及「使用牌照稅法第 5 條」修正草案,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其減免徵貨物稅與免徵使用牌照稅的優惠期間,一舉延長 5 年至 119 年 12 月 31 日。未來數年內,民眾選購電動車不僅能享受政府的稅收補貼,更能長期省下每年固定支出的牌照稅開銷,實質減輕長期養車的負擔。

根據財政部統計資料顯示,政府自 100 年 1 月起便持續推動電動車輛減免稅措施。截至 114 年 11 月底為止,電動車輛減免貨物稅的受惠車輛已達 93 萬輛,總計減免稅額高達新台幣 289 億元;而在使用牌照稅的部分,也有 12 萬輛車獲得免稅待遇,減免總金額達新台幣 92 億元。這些具體數字說明了政策在推動載具電動化上的顯著成效,也確實讓許多先行改用綠色運具的車主獲得實惠。

財政部說明,為了達成 119 年運具電動化及 2050 淨零排放的國家長遠願景,鼓勵大眾改用低污染、節能減碳的車輛是當務之急。考量到目前燃油車與電動車在市場上仍處於相互競爭的過渡期,為維持產業衡平發展,並同步對標 114 年 9 月修正的相關條例,行政院與立法院達成共識,決定將這項惠民措施延展。這項政策不僅有助於台灣相關電動車產業的持續壯大,更能提升電動車在民間的普及率,讓綠色生活走入每個家庭。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延長電動車輛減免稅最直接的效益,就是能有效降低民眾「行」的門檻與經濟負擔。透過減免高額貨物稅與免徵每年牌照稅,民眾在選擇代步工具時能有更多誘因轉向環保車款,同時也能兼顧整體產業與生活環境的正面發展。在總統正式修正公布條文後,財政部將持續監督推廣事宜並加強宣導,確保每位計畫換車的民眾都能了解自身權益,共同邁向低碳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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