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本公司修訂「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致債券持有人公告

第53款


公司代號:6509
公司名稱:聚和
發言日期:2026/01/29
發言時間:16:47:09
發言人:鄭仲生

1.事實發生日:115/01/29

2.公司名稱:聚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4年5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82105號函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業經民國115年1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及轉換辦法」並依法辦理債權人公告,至公告期間屆滿後,按公司法第248條

第4項規定,呈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核准。

(2)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持有人對本次修訂「國內第六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日起至民國115年3月

2日,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受理處所為聚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28號)收,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

特此公告。

惟債券持有人提出異議後,若轉讓債權,則喪失異議權,已向本公司提出之異議

視為撤回。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辦理修訂「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相關事項,若因事實

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需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

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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