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佳智能: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第11款


公司代號:6841
公司名稱:長佳智能
發言日期:2026/02/02
發言時間:16:05:57
發言人:李友錚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02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預計發行普通股900,000股

4.既得條件: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下之115年合併財務報表每股盈餘達到3元以

上,則可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為10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本公司以發行價格買回並辦理註銷。

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悉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為本公司(含子公司及關係企業)正職員工,並符合一定績效表現

(2)獲配員工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3)單一員工得獲配之股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

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並確保公司員工

利益與股東利益相結合。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若以115年1月30日之收盤價67.9元估算,於達成既得條件,

可能費用化之最大金額為新台幣43,110,000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預估115年對每股盈餘減少金額約為0.45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佔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

0.95%,對本公司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有限,對股東權益亦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讓、贈與他人、設定擔保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之表決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

(3)股東配(認)股、配息權: 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得以股票信託保管方式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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