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公文匯網》報導,香港西九龍法院周一(9 日)上午 10 時正式宣判,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案件,被判 20 年有期徒刑。
《大公文匯網》指出,黎智英作為案中首腦,長期利用《蘋果日報》顛倒是非,勾連外部勢力,更曾公開叫囂「為美國而戰」,嚴重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
《大公文匯網》指出,其心歹毒,罪孽深重,實屬罪有應得。這不僅是黎智英個人罪行的清算,更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勾結外國勢力罪的案件判刑。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判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 案情顯示,黎智英涉嫌利用個人國際人脈,勾結外國勢力,積極遊說多國議會向中央及特區政府及官員施壓,同時被指控利用旗下《蘋果日報》煽動香港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