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長和最新回應:判定尚未生效 巴拿馬政府已步步進迫

長江和記邀請巴拿馬共和國磋商。(圖:Shutterstock)
長江和記邀請巴拿馬共和國磋商。(圖:Shutterstock)

香港首富李嘉誠旗下長江和記實業公司周四(12 日)就巴拿馬港口問題發布新聞稿,長江和記宣布,已根據投資保護條約,就爭議事項通知巴拿馬共和國,以保障長江和記的權益。

據《觀察者網》報導,長江和記邀請巴拿馬共和國磋商,就巴拿馬政府影響長江和記及巴拿馬港口公司的行動,持續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巴拿馬港口公司為長江和記間接持有的附屬公司。

長江和記表示,此舉是基於巴拿馬共和國採取的系列行動,包括巴拿馬司法部於 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布,巴拿馬最高法院宣告 1997 年 1 月 16 日第 5 號法律違憲的決定。

長江和記認為,第 5 號法律是巴拿馬港口公司近 30 年來於巴拿馬經營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的特許經營合約的法律基礎。

長江和記稱,第 5 號法律違憲不合法。儘管該判定尚未正式發布或生效,巴拿馬政府卻已步步進迫,意圖迫使巴拿馬港口公司退出港口營運。

除長江和記根據投資保護條約發出爭議通知,以及如長江和記於 2026 年 2 月 4 日公布的自願公告所述巴拿馬港口公司於 2026 年 2 月 3 日根據適用之特許經營合約展開仲裁程序外,長江和記將繼續咨詢法律顧問,研究所有可行途徑,包括就此事宜,對巴拿馬共和國及其代理人,以及與其串通的第三方,進一步訴諸國內及國際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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