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公司代號:4163
公司名稱:鐿鈦
發言日期:2026/03/05
發言時間:17:23:56
發言人:陳雅玲
1.事實發生日:115/03/05
2.公司名稱:鐿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已於113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999,000股,
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9,99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
證發字第1130359959號函)通知自113年10月22日申報生效,得於二年內一次或分
次發行。
(2)本公司依「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視實際需求分次發行,第二次發
行57,000股,實際發行日期及相關作業事項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本公司業於115年3月5日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發行日期(增資基準日),
本公司董事長決定本次發行之增資基準日為115年3月17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