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碳:環境部公告解除本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之列管

第51款


公司代號:1723
公司名稱:中碳
發言日期:2026/03/06
發言時間:16:22:43
發言人:陳宜宏

1.事實發生日:115/03/06

2.公司名稱:中鋼碳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場址(高雄市小港區鹽水港段1005-1010等6筆地號)前

經行政院環境部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2)本公司已依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定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整治計畫,執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改善作業完畢。

(3)經環境部審核後,以環部授管字第1157002421號公告解除本

公司高雄市小港區鹽水港段1005至1010地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

治場址。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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