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升旅遊行車安全,交通部公路局今 (14) 日表示,近期與觀光署、旅行業及遊覽車公協會攜手合作,針對遊覽車行程安排與駕駛工時管理加強把關,並啟動跨單位合作機制,希望從源頭改善旅遊行程規劃,降低行車風險。
公路局指出,目前法規已有明確規定,遊覽車一日租用時間不得超過 11 小時,旅行社在使用遊覽車時,也一定要遵守相關的駕駛工時規定。為讓規定落實,公路局在今 (2026) 年 3 月 23 日邀觀光署及旅行業和遊覽車相關的公協會開會討論,各單位對共同提升旅遊安全均有共識,並支持建立合作與輔導機制。
公路局表示,未來旅行業和遊覽車公協會將持續跟政府合作,一起向民眾宣導租用遊覽車時,需注意租車時間規定,也要求會員彼此配合,像是旅行社要安排合理、不趕行程的旅遊內容,而遊覽車業者也可主動確認協助接單的用車時間是否合適,雙方共同把關,確保行車安全。
另為因應今 (2026) 年度起,遊覽車全面提供駕駛人資訊,公路局表示,未來將利用資訊系統進行數據分析,與遊覽車公會一起進一步了解租車時間異常業者的營運狀況,並提出改善建議,若確認問題來自旅行社行程安排,則會由觀光署協同督導業者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