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投資雷達》2026海外所得多少不用繳稅?750萬以下要申報嗎?免稅額試算一次看
海外所得最容易讓投資人誤判的地方,不是稅率多高,而是大家常常搞混門檻。有人以為海外所得只要低於 750 萬元就完全不用理會,也有人看到 100 萬元門檻,就以為超過後一定會被課 20%,但實際上並不是這麼一回事。面對海外股利、境外基金配息、美股賣出獲利愈來愈普遍,大家最想知道的是海外收入到了哪一個門檻要報稅?怎麼報?會不會需要補稅?
1. 海外所得是什麼?哪些收入會被認定?
以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來說,海外所得主要是指所得稅法所稱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以及兩岸條例所稱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以外的所得;實務上,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與香港、澳門地區來源所得,都可能需要回到最低稅負制檢視。
這裡要先釐清一個觀念:海外所得不是「錢匯回台灣」才算,也不是「銀行資料有沒有自動帶入」才算。判斷重點通常是所得是否已經發生,例如股利或利息已經入帳、境外基金或海外股票已經賣出並產生已實現利得。若只是帳上未實現獲利,通常不會被當成當年度海外所得計算;但 CFC 等特殊規則仍須另依規定判斷。
2. 海外所得五大類
投資人最常遇到的海外所得,大致可以先用五類整理。第一是海外股利,例如美股、海外 ETF 或境外基金配息中屬於股利性質的收入。第二是海外利息,例如境外銀行存款、海外債券利息。第三是海外財產交易所得,例如賣出美股、海外 ETF、境外基金後產生的已實現價差。第四是海外租金、權利金或其他資產收益。第五是海外薪資、營利所得或其他境外收入。
官方分類其實更細,海外所得項目會比照綜合所得稅的所得類別,包括營利、薪資、利息、租賃、財產交易、競技競賽獎金、退職及其他所得等。本文聚焦投資人最常遇到的情境,但若收入型態較特殊,仍應回到所得來源、所得類別與國稅局認定方式確認。
3. 海外所得多少錢不用繳稅?750 萬以下要申報嗎?
海外所得的判斷順序,要先看100萬元,再看750萬元,最後才看一般所得稅額與基本稅額的比較結果。這三層如果混在一起,就很容易把「不用計入」、「不用繳基本稅額」和「完全不用申報檢視」混為一談。
(1) 門檻 1:100 萬計入基本所得額門檻
未滿 100 萬:不用計入基本所得額
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合計未達 100 萬元,該海外所得通常無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這裡看的是「申報戶」而不是單一個人,也就是納稅義務人、配偶與受扶養親屬應合併申報者要一起檢視。
超過 100 萬:需要納入檢視,但不一定繳稅
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以上時,海外所得原則上要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不是只把超過 100 萬元的部分拿來計算。舉例來說,海外所得 120 萬元時,要納入檢視的是 120 萬元,而不是 20 萬元。
(2) 門檻 2:750 萬課稅門檻
基本所得額未達 750 萬:通常沒有基本稅額
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後,下一步不是直接課 20%,而是加上綜合所得淨額與其他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的項目,計算基本所得額。如果基本所得額在 750 萬元以下,通常沒有繳納基本稅額的問題。
超過 750 萬:超過部分會適用 20% 計算基本稅額
若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才會先用「基本所得額-750 萬元」乘上 20% 計算基本稅額。但算出基本稅額後,還要和一般所得稅額比較;只有基本稅額高於一般所得稅額,且扣除可扣抵的海外已納稅額後仍有差額,才會產生需要補繳的最低稅負差額。
3. 最低稅負制(AMT)是什麼?為什麼會影響海外所得
最低稅負制可以把它理解成一套「補充檢查機制」,用來確認高所得申報戶是否因為海外所得、保險給付、特定證券交易所得或其他免稅項目太多,導致整體稅負過低。
在這套制度裡,會先把綜合所得淨額、海外所得與其他依法應計入項目加總,算出「基本所得額」。如果基本所得額沒有超過 750 萬元,通常不會產生基本稅額;如果超過 750 萬元,才需要進一步計算基本稅額,並和一般所得稅額比較。
(1) 基本所得額怎麼算?
最低稅負制的核心,是讓申報戶把綜合所得淨額、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特定有價證券交易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減除之非現金捐贈金額、選擇分開計稅的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等項目加總,計算出基本所得額。若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才用 20% 稅率計算基本稅額。
不過,基本稅額不是最後一定要繳的金額。真正要看的,是基本稅額是否高於一般所得稅額;若一般所得稅額已經高於基本稅額,通常就不用再補最低稅負。這也是為什麼有些投資人海外所得不少,但最後不一定會多繳稅。
4. 海外所得免稅額試算
(1) 基本計算公式:
基本所得額 = 綜合所得淨額 + 海外所得 + 特定保險給付 + 特定有價證券交易所得 + 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減除之非現金捐贈金額 + 選擇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 + 其他依法應計入項目
基本稅額 =(基本所得額 - 750 萬元)× 20%
應補繳基本稅額 = 基本稅額 - 一般所得稅額 - 海外已納稅額可扣抵金額
如果計算結果小於或等於 0,通常就不會因最低稅負制再補稅;如果大於 0,才會產生補繳差額。
(2) 試算情境:三個門檻一次看
情境一:未達 100 萬計入門檻
小明在 2026 年 5 月申報 114 年度所得稅時,申報戶全年海外投資收入如下:美股股利 60 萬元、海外 ETF 配息 20 萬元,海外所得合計 80 萬元。
因海外所得未達 100 萬元門檻,通常無須將這 80 萬元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也不會因這筆海外所得產生最低稅負。
情境二:需要納入檢視,但不用繳基本稅額
小美同年度海外所得包括美股已實現資本利得 120 萬元、海外股利 80 萬元,海外所得合計 200 萬元。因已達 100 萬元門檻,這 200 萬元原則上要全數納入基本所得額檢視。
假設加上綜合所得淨額與其他應計入項目後,小美的基本所得額為 500 萬元,仍低於 750 萬元,因此通常沒有基本稅額,也就不會因最低稅負制產生補繳差額。
情境三:超過 750 萬元,但不一定補稅
假設小華是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單身無扶養親屬,薪資所得為 300 萬元,且無其他國內收入。扣除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綜合所得淨額為 255.4 萬元,應繳綜所稅約 36.31 萬元。
同時,小華投資境外基金產生的已實現資本利得、配息及其他海外所得合計為 650 萬元,因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已達 100 萬元以上,應全數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若以本例試算,小華的綜合所得淨額為 255.4 萬元,加上海外所得 650 萬元後,基本所得額為 905.4 萬元,已超過 750 萬元的最低稅負制門檻。依最低稅負制計算,基本稅額為「基本所得額 905.4 萬元-750 萬元」× 20% =31.08 萬元。由於此金額低於她原本應繳的一般所得稅額 36.31 萬元,因此不會產生補繳差額。
5. 海外所得超過 100 萬如何申報?完整流程教學
(1) 需要準備的文件
海外所得通常不會像台灣扣繳憑單一樣完整自動帶入,因此投資人要先把資料準備齊全。重點不是把所有交易明細堆在一起,而是能清楚證明所得來源、所得年度、所得類別、已實現金額與海外已納稅額。
海外所得申報常見準備文件
(2) 申報流程
第一步,先加總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確認是否達 100 萬元。第二步,若達 100 萬元,將海外所得全數納入基本所得額檢視,同時加上綜合所得淨額與其他應計入項目。第三步,判斷基本所得額是否超過 750 萬元;未超過時,通常沒有基本稅額。第四步,若超過 750 萬元,計算基本稅額,再與一般所得稅額比較。第五步,若基本稅額高於一般所得稅額,才進一步扣除符合規定的海外已納稅額,確認是否仍有補繳差額。
實務上,投資人可以先用報稅系統試算,若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或不符合個人所得基本稅額免申報條件,再依系統欄位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相關資料。若海外所得金額較大、涉及多家券商、多幣別、多年度交易或 CFC,建議保留完整明細,必要時洽詢稅務專業人士或國稅局確認。
6. 海外所得 vs 境內所得差在哪?一表看懂稅務差異
海外所得與境內所得稅務差異比較
7. 海外所得會被查嗎?CRS 與申報風險
海外所得是否被查,不能只用「國稅局系統有沒有自動帶入」判斷。隨著金融帳戶資訊透明化,跨境金融帳戶、股利、利息、出售或贖回金融資產收入等資料,都可能透過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交換或金融機構申報機制被掌握。CRS是各國金融帳戶資訊交換機制,海外帳戶資料可能被稅務機關掌握;即使沒有自動帶入台灣報稅系統,也不代表國稅局完全查不到。
地雷 1:以為國稅局系統會自動帶入
國內所得資料通常較容易在申報系統中出現,但海外券商、境外銀行或海外基金資料不一定會完整自動帶入。若投資人只看系統帶入資料,沒有自行整理海外所得,很容易發生漏報或短報。
地雷 2:以為錢不匯回台灣就不用繳
海外所得判斷的重點通常不是資金是否匯回台灣,而是所得是否已經發生。股利、利息入帳,或海外股票、ETF、境外基金賣出後產生已實現利得,即使資金仍留在海外帳戶,也可能需要納入海外所得檢視。
地雷 3:心存僥倖不報
海外所得若達 100 萬元卻沒有納入檢視,若因此造成短漏報基本稅額,除可能補稅外,也可能產生罰鍰風險。對高資產族或海外投資比重較高的投資人來說,與其等到國稅局要求說明,不如每年固定整理海外收入、已實現損益、海外已納稅額與匯率換算資料。
8. 如何合法降低海外所得稅負?高資產族的 2 大投資策略
節稅的重點不是把所得藏起來,而是在合法申報前提下,讓投資工具、所得來源與實現時點更符合自己的資產配置與現金流需求。尤其當海外所得已接近 100 萬或基本所得額接近 750 萬時,投資人更需要用稅後角度檢視整體部位。
(1) 適度配置境內基金(台股基金)
若投資人的海外所得已經接近最低稅負制門檻,可優先評估境內基金的累積級別。境內基金買賣產生的資本利得,原則上不課所得稅,也不會像境外基金資本利得一樣被納入海外所得檢視;若選擇累積級別,基金收益留在基金內再投資,也可降低配息造成的當年度所得認列壓力。
但仍要留意,若境內基金採配息級別,配息仍須依基金公司收益分配資料判斷所得性質;若配息來源涉及海外股利、利息或其他海外來源收入,仍可能須依海外所得與最低稅負制規則檢視。
FAQ
Q1:海外所得有哪些?
常見包括海外股利、利息、海外股票或 ETF 已實現價差、境外基金配息或贖回利得、海外租金、權利金、薪資、營利所得及其他境外收入。官方分類更細,實際仍要依所得來源與所得類別判斷。
Q2:海外所得怎麼申報?
先加總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是否達 100 萬元;若達門檻,原則上要全數納入基本所得額檢視,再依報稅系統或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相關欄位填寫,並保存海外券商、銀行、配息與已納稅額證明。
Q3:海外所得多少錢不用繳稅?
海外所得未達 100 萬元,通常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但基本所得額未超過 750 萬元,通常沒有基本稅額。即使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也還要和一般所得稅額比較,不一定會補稅。
Q4:海外所得 750 萬以下要申報嗎?
不能只看 750 萬元。若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 100 萬元,通常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若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應先全數納入基本所得額檢視。基本所得額在 750 萬元以下時,通常沒有繳納基本稅額的問題,也通常不必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但是否仍須辦理一般綜合所得稅申報,仍應依當年度申報規定及個人所得狀況判斷。
Q5:海外所得超過 100 萬如何申報?
海外所得超過 100 萬元時,應先整理股利、利息、已實現資本利得、境外基金配息與其他海外收入,再換算為新台幣,納入基本所得額檢視。若有海外已納所得稅,也應準備所得來源地稅務機關發給的納稅憑證。
Q6:海外所得免稅額怎麼試算?
可以用三步驟快速判斷:第一,計算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是否達 100 萬元;第二,加上綜合所得淨額與其他應計入項目,計算基本所得額;第三,判斷是否超過 750 萬元。超過 750 萬元的部分才先用 20% 計算基本稅額,最後再和一般所得稅額比較。
Q7:賣美股虧錢,可以扣抵其他海外所得嗎?
海外財產交易損失通常只能在同年度、同一所得類別的海外財產交易所得中扣抵,例如同一年賣出海外股票有獲利也有虧損,可以檢視是否互抵;但不能直接拿來抵海外股利、利息、薪資或國內所得,也不能遞延到以後年度扣除。
Q8:海外已扣繳的稅金可以抵減台灣稅額嗎?
可以,但不是全數無條件抵減。海外所得若已依所得來源地稅法繳納所得稅,可在規定限額內扣抵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的差額,且應提出所得來源地稅務機關發給的同年度納稅憑證及足資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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