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勤: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第51款


公司代號:4426
公司名稱:利勤
發言日期:2026/05/15
發言時間:15:01:07
發言人:簡瑋倫

1.事實發生日:115/05/15

2.公司名稱:利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1月27日金管證審字

第1150331305號函示辦理。

(2)本公司因近期財報淨值下降,致資金貸與期末餘額超過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所訂之限額規定。

6.因應措施:

公司已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6條

規定訂定改善計劃,並將改善計劃送審計委員會且按季

提報董事會,資金貸與改善計畫如下:

(1)子公司透過銀行融資撥款或其他借款方式,清償金額

共計新台幣7,000仟元。

(2)預計改善完成日:民國115年5月31日,屆時貸與餘額

將降至583,706仟元以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改善計畫未執行完成前,將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

董事會控管,並於下一次的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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