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今 (17) 日表示,已與金管會展開跨部會協商,將調和溫室氣體盤查規範並合作建置範疇三碳排放係數,並於 115 年底前訂定企業使用永續獎項與永續標章的「反漂綠指引」,建構具公信力的綠色生態系,引導台灣企業落實真實減碳並減輕申報負擔。首波針對出口金額占比高的半導體與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優先規劃建置範疇三本土碳排放係數。
環境部長彭啟明表示,為減輕企業申報負擔並順應歐盟永續綜合套案放緩與簡化趨勢,展開跨部會協商。雙方將調和盤查規範、合作建置範疇三碳排放係數,以避免企業「重工」並降低成本。
針對坊間氾濫且收費高昂的永續獎項與顧問服務,預計於 115 年底前訂定反漂綠指引,引導企業落實真實減碳。金管會先前已公布上市櫃公司分三階段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永續揭露準則,針對實收資本額未達 50 億元的第三階段企業,自 2028 年起適用該準則編製永續財務資訊,並於 2029 年起申報。
為給予充分彈性,上市櫃公司範疇三揭露延至適用準則後第四個會計年度起適用。第三階段企業可於 2032 年揭露 2031 年範疇三盤查數據,且目前相關準則及金管會、環境部均未要求範疇三數據必須取得第三方確信,此舉將大幅降低企業初期的遵循成本。
考量中小型業者資源有限,金管會正透過問卷調查,評估參考歐盟及國際趨勢簡化中小型業者適用永續準則的相關規定,延後或豁免氣候永續資訊及範疇三溫室氣體排放資訊之可能性。
為解決兩部會盤查規定不一所導致的重工問題,金管會除允許直接引用環境部列管事業之範疇一與範疇二查驗結果外,也將範疇一與範疇二的確信申報期限放寬最遲至每年 10 月底,藉由申報期程的一致化,免除重複查驗之成本負擔。
針對企業反映範疇三資料蒐集困難、供應鏈係數不足等困境,環境部將與經濟部、金管會等部會共同合作,逐步建立範疇三本土碳排放係數。因半導體與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出口金額占比高,配合全球供應鏈需求將優先規劃建置相關係數。
環境部並參考歐美最新趨勢,訂定企業使用永續獎項與永續標章之反漂綠指引,引導台灣由鼓勵揭露轉向管制宣稱,防範誤導消費者與投資人。
彭啟明表示,該指引有六大核心原則,包括規範事業於廣告、報告書或商品銷售中的使用行為必須符合真實有效、範圍相稱、禁止模糊等。同時,評鑑單位亦應遵循完整揭露評選基準、揭露與事業間之利益關係、考量重大負面違規事件並善盡調查責任等原則。
彭啟明強調,2050 淨零排放需務實推進,政府將持續完善碳盤查基礎建設,未來將與金管會緊密協作,打造具備國際競爭力的永續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