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保存期限標示太混亂 加州7月起只認這兩種

食品保存期限標示太混亂,加州7月起只認兩種(圖:Reuters/TPG)
食品保存期限標示太混亂,加州7月起只認兩種(圖:Reuters/TPG)

美國加州民眾下次走進超市時,將會發現食品包裝標示出現重大變化。《紐約郵報》報導,根據一項旨在減少食物浪費並避免保存期限標示混亂的新州法,自 7 月 1 日起,加州的食品製造商與零售商將不得在大多數販售的食品包裝上標示 「Sell By(銷售期限)」 日期。

這項改革源自「州議會第 660 號法案」(Assembly Bill 660),該法建立全州統一的食品日期標示標準,淘汰長期以來出現在食品包裝上的各種不同用語,包括 Sell By、Freshest By(最佳賞味期限) 及到期日 (Expires On)。

未來消費者主要只會看到兩種標示。標示為 「BEST if Used by」 的產品,表示在該日期之前食用品質或風味最佳;而標示為 「USE by」 的產品,代表與食品安全相關的食用期限。

對於小型包裝及部分飲料產品,法規也允許使用簡寫「BB(BEST if Used by)」及「UB(USE by)」。新規定適用於 2026 年 7 月 1 日當天或之後製造的食品。

若企業在該日期之後生產的產品上仍使用面向消費者的「Sell By」標示,將不得在加州銷售。不過,企業內部用於庫存管理的編碼日期仍允許使用。

加州政府官員表示,這項改革旨在解決一個代價高昂的問題:消費者經常因誤解食品日期標示的真正含義,而丟棄其實仍可安全食用的食品。

加州食品與農業部指出,「Sell By」標示原本是為了協助零售商管理庫存,而非告訴消費者食品何時變得不安全。該部門認為,移除這類標示將有助於減少誤解,並避免大量可食用食品被送進垃圾掩埋場。

這項立法也讓加州成為全美第一個要求統一食品日期標示、並全面禁止面向消費者使用「Sell By」標示的州。支持者希望這項措施最終能成為其他州效仿範例。

業界專家估計,全美流通中的日期相關標示超過 50 種,容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

消費者權益團體與反食物浪費組織對此改革表示歡迎,因為許多消費者常將「品質最佳日期」誤認為真正的「有效期限」。

根據新制度,即使產品已超過「BEST if Used by」日期,只要保存得當且沒有變質跡象,通常仍可安全食用。只有標示「USE by」的產品,才是用來傳達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最後食用期限。

為了趕在新法生效前完成調整,製造商、食品加工業者及零售商數月來已陸續更新產品包裝,以確保銷往加州的商品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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