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蓋牌」說!龔明鑫還原油品真相:半成品封存中油未流出 台糖已盡「買家」責任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針對近期外界高度關注的台糖油品爭議,甚至有地方首長質疑中央政府存在「蓋牌」行為,經濟部長龔明鑫今 (3) 日強調,事實必須建立在系統性的調查之上,根據衛福部、台南及高雄地方政府的說明,該批油品事件中,台糖公司並非通報標的,亦不具備通報義務人的身分,所謂「隱匿資訊」的說法與事實不符。
龔明鑫提出三點關鍵事實以正視聽。首先,該批爭議油品純屬「半成品」,自始至終都密封封存於油桶之中,並未進入後續的精煉或包裝程序,更沒有任何一滴油品流向零售市場或消費者終端。這顯示在製程端就已經被攔截,民眾不需恐慌。
其次,關於法律上的通報責任,龔明鑫釐清了「所有權」的問題。他指出,這批油品自始至終都存放在中油公司的廠區內,未曾移出,且台糖公司並非這批油品的所有人。根據現行規範,若發現油品存在異常需向地方政府報備,應由所有權人中油公司辦理,由中油向其所在地的地方法務或衛生機關通報。
第三,龔明鑫肯定了台糖公司作為「買家」的把關功能。他透露,台糖在採購查驗過程中,發現這批油品品質不符規範,便立即採取「拒收」行動。正因為台糖拒收,這批油品才得以被原地封存,防止了不良原料進入生產線。他認為,這顯示台糖的預先查驗機制已經產生了明顯的「賀阻作用」。
最後,龔明鑫呼籲,台糖並非食品查驗的主政機關,其角色僅是市場上的買家。真正的查驗權責在於地方政府,若地方政府能針對上游廠商進行更頻繁的突擊檢查,才能從源頭杜絕不良廠商的僥倖心態。他強調,政府對食安絕對是零容忍,但調查必須依循法律程序,台糖在此案中是發揮防禦功能的把關者,並非違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