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動式風電明年開跑!經部擬選2至3示範案場 自2032年起完工併網

浮動式風電明年開跑!經部擬選2至3示範案場 2032至2033年完工併網。(圖:台電提供)
浮動式風電明年開跑!經部擬選2至3示範案場 2032至2033年完工併網。(圖:台電提供)

經濟部能源署今(8)日召開浮動式離岸風電示範計畫草案說明會議,說明示範計畫將以技術、財務及永續協力等履約能力為評選重點,規劃選出2至3案示範風場,每案須設置6至12座浮台,並於2032至2033年完工併網。本次會議主要蒐集各界意見以完善選商機制,預計於2027年度啟動示範計畫選商並公布選商結果,持續維持台灣在亞太離岸風電市場的領先優勢,實現能源自主與淨零轉型目標。

經濟部能源署說明,浮動式離岸風電示範計畫原則上將選出2案示範案場,並得視實際情況增加核配1案。獲得核配的各個案場,必須設置6至12座浮台,並以2032年底前完工併聯為目標。不過,若開發商符合於2032年底前完成全數浮台設置或半數併網的條件,則得順延於次一年度完工併聯,賦予開發時程一定程度的彈性。

針對外界關心的審查機制,能源署進一步補充,示範計畫劃分為三大評選項目。其中,技術能力著重於浮動式離岸風場開發專案的整體規劃與執行能力;財務能力著重於開發團隊的資金規模與財務結構規劃;永續協力則著重於環境友善共榮、在地合作以及人才培育等長期發展指標,確保開發案具備高度可行性與永續性。

能源署表示,隨著離岸風電設置逐漸朝向大水深區域發展,發展浮動式風電已成必然趨勢。台灣透過推動浮動式示範計畫,能有效驗證技術、財務及基礎設施等可行性,包含浮台型式、發電效能、預組裝碼頭規格以及財務融資模型等關鍵要素。能源署將持續與公民營各方夥伴溝通合作,廣納利害關係人意見,優化選商機制並打造友善開發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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