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基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第11款


公司代號:2883
公司名稱:凱基金
發言日期:2026/09/30
發言時間:19:33:32
發言人:黃碧玲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9/3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暫定200億元至250億元;發行普通股不超過7.2億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8.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辦理。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增資發行新股10%,計不超過0.72億股由本公司

及從屬公司之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提撥增資發行新股10%,計不超過0.72億股以公開申購方式對外

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增資發行新股80%,計不超過5.76億股由原股東

按認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部分,由股東自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

棄認購、認購不足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洽

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本公司及子公司資本與財務結構。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增資計畫內容、發行程序暨增資後發行普通股等相關事項

及一切發行作業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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