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將暫停在台服務〉公司宣布 2月10日起生效

(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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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在台違法載客 4 年,累計罰鍰交通部預估約 11 億元,北市監理所今 (2) 日對 Uber 開出首張裁處書,對此 Uber 表示,要重新思考未來方向,並宣布將於 2 月 10 日 (下週五) 起暫停 Uber 在台灣的車輛分享媒合平台服務。

對於 Uber,交通部長賀陳旦上午在行政院院會記者會上表示,呼籲 Uber 擁有技術上優勢的服務業,應依法落地,並且納稅、納管、納保,至於是否 Uber 勒令停業,必須要看違規事實,是否已經達到法定的勒令條件。

儘管目前將由公路總局函文到北市商業處撤銷 Uber 公司的商業登記,不過 Uber 不排除提起行政訴願或訴訟,因此,北市商業處也將可能等待行政法院判決再做最後決定。

不過 Uber 已經先行表示自 2 月 10 日起將暫停 Uber 在台灣的車輛分享媒合平台服務。Uber 表示,4 年前 Uber 進入台灣市場至今,看到願意擁抱創新科技的合作駕駛和乘客的數目不斷增長而感到雀躍。

期間,Uber 成功拓展服務至 4 個城市,合作駕駛針對大眾運輸系統所無法到達的都市外圍地區,提供了一個便捷且安全的交通選擇。截至目前為止,台灣民眾已經藉由 Uber 車輛分享平台獲得了 1500 萬趟的搭乘服務。

Uber 並認為,他們始終持續聽取台灣政府和民眾的意見,以期政府能為實現台灣車輛分享經濟找到路徑,並且已經做到以下四點:(一)、與財政部表達樂意遵從通過的跨境電商法案支付營業稅;(二)、與在地權威保險公司合作為乘客提供安全保障;(三)、多次分享國外成功制定車輛分享經濟法規案例,以及提出與計程車業者合作的努力;(四)、承諾願意與在地計程車業者合作。

不過公路法修法上路後,Uber 指出政府日漸遠離擁抱創新和 21 世紀交通與運輸趨勢,讓 Uber 合作駕駛辛勤工作,卻因為提供乘客安全的搭乘服務而面臨前所未有的重罰。儘管理解交通部需要執行新法規的壓力,但在困境之下,Uber 表示需要重新思考另一路徑。

Uber 因而宣布,將於 2 月 10 日起暫停 Uber 在台灣的車輛分享媒合平台服務,希冀能重啓和政府的對話,在蔡總統領導之下,讓創新交通與運輸科技在台灣得以發展並且茁壯。

Uber 說,這是很艱難的決定,也瞭解這對合作駕駛和乘客的衝擊。在此對他們一直以來的支持表達衷心感謝,並希望在可見的未來,再度以創新科技提供服務,服務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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