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監理所科長連思源今 (2) 日表示,已經對 Uber 公司寄出 11 張的裁處書,其中第 1 張發 100 萬元、第 2 張罰 500 萬元,第 3 張到第 11 張則各罰 2500 萬元,合計罰鍰 2 億 3100 萬元,並函請商業處勒令其歇業,相關處分將在 Uber 收到裁處書後生效。
監理所說明,若 Uber 公司對裁處內容不滿,可向交通部訴願委員會提起訴願。至於 Uber 已宣布將在 2 月 10 日 (下週五) 暫停台灣市場車輛分享媒合平台服務,在裁處書抵達到 2 月 10 日這段的空窗期,連思源指出,亦將加強執法,若再度抓到 Uber 違規,將開出每張 2500 萬元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