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彭博》報導,金融機構近年來為了抵擋 fintech 產業的邁進,與較小的 fintech 公司合作,或自立門戶開發 fintech 業務。據顧問公司麥肯錫的年度報告提出,如金融業欲保護其 2025 年後的 40% 營收,就應開始準備與平台公司競爭的打算,如亞馬遜 Amazon (AMZN-US) 等。
Fintech 是什麼?
Fintech = Finance (金融)+ Technology (科技) 的縮寫,透過電腦與網路科技提高金融服務的效率,增加更多金融服務選擇。目前 fintech 產業已包含行動支付到虛擬貨幣領域。
報導提出,原本以為 fintech 會造成金融業的洗盤,但發現網路電商對金融業的衝擊更大。先前為網上販賣書籍的亞馬遜開始涉及網路商店,爾後又因收購全食生鮮打擊了實體店零售業者。目前亞馬遜的貸款事業群已借出了 30 億美元給多達 2 萬間企業。
同時,美國科技業如谷歌 Google (GOOG-US)、蘋果 Apple (AAPL-US) 與臉書 Facebook (FB-US) 也開始涉及付款業務。巴克萊執行長 Jes Staley 也認為金融業 15 年內的戰場將會處於付款業務。遠在中國的阿里巴巴 (BABA-US) 與其餘科技業已從銀行界奪取了 25% 的貸款業務與 12% 的基金銷售量。
麥肯錫認為金融業可以與平台公司合作,成為科技平臺裡的一位「賣家」,並從平台商得到使用者資料,或自己建立平台,把投資報酬率提升。
此外,金融控管較鬆懈的國家為科技業可更加侵蝕金融業的地方,而美國雖然金融控管較嚴密,使進入產業的門檻較高,但如降低金融門檻,銀行的危機也將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