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環境署 (UNEP) 於周一 (10 月 31 日) 在日內瓦發佈的第 8 版《排放差距報告》指出,當前各國的減排承諾只達到了實現 2030 年溫控目標所需減排水平的 1/3,而私營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行動力度也遠不足以彌補這一鴻溝。
2015 年達成的氣候變化《巴黎協定》規定在本世紀內將全球氣溫上升幅度限制在 2 攝氏度以內,並進一步設定了 1.5 攝氏度溫控目標。
聯合國環境署當天發表聲明強調,就目前來看,即使所有有條件和無條件的國家自主貢獻得以完全履行,截至 2100 年,全球仍極有可能升溫 3 攝氏度以上,這意味著各國在 2020 年修訂氣候承諾時,需加大減排力度。但如果美國在 2020 年按計劃退出《巴黎協定》,整體情況會更慘澹。
報告呼籲,為避免突破《巴黎協定》所設目標,各國政府 (有些已更新其減排承諾)、私營部門、城市等需採取緊急行動,實現更深層次和更快速的排放量削減效果。
為達到上述效果,報告提供了相關途徑,特別是在農業、建築、能源、林業、工業和運輸方面。報告認為,減排每噸二氧化碳的成本低於 100 美元,通常甚至要更低,而通過對以上行業進行技術投資,截至 2030 年,每年可避免高達 360 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