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德法說〉林榮錦背信案官司纏身5年 謹記三大原則

晟德集團董事長林榮錦。(鉅亨網記者沈筱禎攝)
晟德集團董事長林榮錦。(鉅亨網記者沈筱禎攝)

晟德 (4123-TW) 集團今 (1) 日召開法說會,董事長林榮錦與東洋的官司案仍是市場關注焦點,對此,林榮錦回應,官司纏訟 5 年來,謹記三大原則,包括不抱怨、保持身體健康及壯大事業。

東洋 (4105-TW) 控告林榮錦,將乳癌、卵巢癌及精神分裂症等多項專利新藥製藥技術,無償授權給瑞士 Inopha AG 公司,涉嫌掏空東洋 30 億元;2017 年 9 月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林榮錦有期徒刑 10 年,今年 5 月底法官二審宣判無罪。

林榮錦回憶,在東洋經營約 20 年時間,將東洋從破產公司,轉型成突破百億元市值的生技公司。被起訴當天,心情確實很難過,但為了不希望影響員工士氣,並在公司辦流水席,邀請同仁吃午餐,預期訴訟案會還給自己清白。

林榮錦表示,在訴訟約 1790 個日子中,謹記三大原則,第一、不能帶著負能量、一直向周遭的人抱怨,跟家人朋友只談快樂的事務;第二,讓自己身體更強壯,因此每周有 6 天做瑜珈及重訓;第三,改變經營事業模式,並讓事業體茁壯。

他說,雖然當時不知官司結果,但持續保持這三大點,才不會最終贏了官司,卻賠了親朋好友、健康及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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