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應賣股權共20.5% 佳世達公開收購明泰條件成就達成

明泰董事長黃文芳(圖左)與總經理林裕欽。(鉅亨網資料照)
明泰董事長黃文芳(圖左)與總經理林裕欽。(鉅亨網資料照)

佳世達 (2352-TW) 今 (8) 日晚間公告,公開收購網通廠明泰 (3380-TW) 條件均已成就,截至 7 月 8 日止,累計應賣股數達 11.12 萬張,約明泰股權 20.51%,已超過最高收購數量 10.3 萬張或 19%;且公平會也不禁止佳世達與明泰結合,因此宣布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

佳世達原以每股 30 元,從 5 月 7 日至 6 月 23 日,公開收購明泰已發行普通股,預定最高收購數量為 10.3 萬張,約明泰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之 19%、最低收購數量為 2.71 萬張或 5% 股權。

佳世達 6 月下旬因未收到公平會函,因此也申請延長收購期限 30 天至 7 月 23 日,而公平會今日發布新聞稿,宣布放行後,佳世達也宣布,二個公開收購成就達成。

不過,佳世達表示,由於此次應賣數量 11.12 萬張,超過本次預定最高收購數量 10.3 萬張,因此將依同一比例向所有應賣人購買,計算方式為單一集保帳戶應賣股數 1000 股 (含) 以下全數購買,若有超過部分,則按比例收購,如尚有餘額,將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

佳世達目前已是明泰最大股東,集團綜合持股共 23.8%,透過本次公開收購提高綜合持股最高將達 42.8%,穩固單一大股東地位,也有助強化雙方在 5G 企業專網、智慧場域、車聯網等解決方案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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