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炒股案偵結 勞金局撤換局長並向3家涉案投信求償

勞金局表示,針對勞動基金炒股案,將撤換局長並向3家涉案投信求償。(鉅亨網資料照)
勞金局表示,針對勞動基金炒股案,將撤換局長並向3家涉案投信求償。(鉅亨網資料照)

勞動基金炒股案,台北地檢署今 (8) 日偵結起訴包括勞金局前國內投資組組長游迺文等 12 名涉案人員,勞動基金運局下午表示,將對復華、統一與群益投信請求損害賠償,同時撤換勞金局局長蔡豐清。

勞動部表示,遭北檢起訴的復華、統一與群益等 3 家投信,勞金局將依委託投資契約,針對其投資遠百損失請求損害賠償,同時涉案的 3 家投信 5 年內無法再參與勞動基金招標案。

根據勞金局資料,復華、統一及群益投信向勞動基金運用局所提存的履約保證金金額分別為 1.3 億元、0.9 億元、0.5 億元,總計提存的履約保證金金額為 2.7 億餘元。

勞金局表示,3 家涉案投信如果經刑事判決有罪確定,勞動基金運用局得請求最高 2 倍履約保證金的違約罰款。

另外,對於游迺文疑涉不法案件,勞金局已對游員記二大過,並予以免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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